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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張張圖文並茂但早已泛黃的紙張與字跡潦草的筆跡。 當初寫出來的那個人、或是當下閱讀時的那個人,對重新攤開在眼前這些留言的感覺是不是還相同?

早上出門前匆忙寫下欲告訴對方的微小訊息:先出門了,今天晚點回來;禮物好好保管;別再偷看我的MSN對話了...。
從一句留言回想起當下的情緒,連貫性的記憶又對前後事件相互拉扯,連鎖反應呼喚出大小不一密密麻麻瑣事,舊日情懷既然爬上了我的手指,看來非得是認命地將大半日給耗在沉溺於感傷中不可。

放棄需要多久時間?接受又需要多久的時間?也許一兩年,也許永遠不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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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g70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